ST步步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 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 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格式见附件)、归档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日常办 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