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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步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1月)
002251Better Life(002251)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 第三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 称"重大事项")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单位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 (三)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的负责人或其他经公司指定为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