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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液压: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恒立液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恒立液压 法律意见书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 召集人、股东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等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参 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 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