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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_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600458TMT(600458)2024-11-25 10:0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据贵所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株洲时 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公司"、"发行人"或"申请人") 已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申 请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律师"、"申请人律师")、申请人会计 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会计师"、"申请人 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 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并逐项进行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