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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236GGEP(600236)2024-11-15 11:17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 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4年10月30日,贵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贵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及审议事项等相关的决议公告、通知公布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和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告知全体股东,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 已达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1 月15日上午10: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