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峰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Chong Qing)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渝(2024)第 15G20240277 号 致: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三峰 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罗议、王乐丹 出席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