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90 号) 批准,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电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作为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 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吉电股份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吉电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吉电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