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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000875JEP(000875)2024-11-15 10:25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5-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1 致: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