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展: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10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的要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东莞证 券")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问询函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 并编制了本核查意见。 现将贵所问询函所列问题的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辽宁和展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 术语、名称、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本核查意见的字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对问询函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 问题 | 1:关于本次估值 | 2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