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8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钢研高纳")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 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修改、补 充和说明。现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 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