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稿)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4年 11 月 15 日,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 PAISAN YOUNGSOMBOON(杨森源) 董事虞泽鹏、独立董事翟永功因其他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魏晓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 化,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在 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综合考虑近 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 设定存在偏差,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年度业绩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