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钱江水利)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 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