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55.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给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公 司股票。 2、上市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分别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与交易 对方在《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保密条款,明确了各方的保密责 任与义务,并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本专项核 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