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前业绩异常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前业绩异常情形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4]AN145-2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前业绩异常情形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4]AN145-2 号 致: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宁波富邦""上市公司"或"公司")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 议》,本所接受宁波富邦的委托,担任宁波富邦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电工合 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电工合金"或"标的公司")55%股权项目(以下称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