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接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包括电触点、电接触元件和电接触材料。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4754-2017),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淘汰 类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 "标的公司")55.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