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 有限公司 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 的《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 核函〔2024〕03000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2024 年 7 月 12 日、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朗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同时对《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 关披露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基于前次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草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 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