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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800FAW Jiefang(000800)2024-11-21 11:4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