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法律意见书 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