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 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 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 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