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2024】3689 号 关于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拟批准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瀚蓝香港)作为要约人,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向计划股东和 购股权持有人提出私有化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粤丰环保)的建议,其中涉及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 86 条以协 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本次交易总价为 111 亿港元。经审阅 你公司提交的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 披露。 1.关于偿债能力 1.关于偿债能力。草案显示,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瀚蓝佛山)拟向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瀚蓝香港增资至总股本不 超过 113 亿元港币(或人民币 105 亿元),用于支付本次私有化交易 对价,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后,公司 2023 年度资产负债率将从 64.13%上升至 75.60%、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负债率将从 64.01%上升至 74.94%。 请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