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