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由中化工装备(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香港")将其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装备卢森堡") 享有的债权合计 47,777.22 万欧元转为对其的股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不再控制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 装备香港持有标的公司 90.76%股权,公司持有装备卢森堡 9.24%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 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中,克劳斯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估值机构 以外,同时聘请了 PwC 法律,除此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说明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