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4-078 经查,你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你的 儿子刘东昇通过其证券账户在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87.84万股,成交金额191.73万元;在2024年10月25日卖出公司股票8万股,成交金 额18.56万元。 上述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应引以为戒,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 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2024年11月12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刘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