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一)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二)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 中的在制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 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减值是指第二条所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为对应上述资产的减值准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核销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实损失,对 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的工作。 事实损失是指公司的资产(一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 1 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