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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 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本制度所 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