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部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 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办事部门。 第四条 公司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