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广东卓建律师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3 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 11-13 层 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粤卓意字第Y2412770号 致: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宝 鹰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珠海大横琴集 团有限公司出售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就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