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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 现与召开董事会的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的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 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如独立董事的意见未获 采纳,可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进行申诉。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六条 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 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