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689 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时在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