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哈尔滨誉衡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 京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 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所律师 声明如下: 1、公司应当对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以及其 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 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有效性负责。 2、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