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4】第009173号 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Law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邮编:100032 电话:861066578066传真:861066578016 E-mail:guantao@guantao.com http://www.guantao.com | 释 义 3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5 | | 第二节 正文 7 | | 一、公司具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7 |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9 |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法定程序 23 | |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25 | | 五、公司不存在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5 | |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5 | |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5 | | 八、结论意见 2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瑞泰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