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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002049GUOXIN MICRO(002049)2024-12-19 11:26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对会议议题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