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 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的原则,拒绝强 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