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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300078CENTURY(300078)2024-10-31 11:08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京天公司债字(2024)第 032 号 致: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的 委托,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在查验思创医惠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现行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赎回")所涉及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仅对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