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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种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000713FENGLE SEED(000713)2024-11-13 11:45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1901-1905室、24层 电话:0551-65790988 传真:0551-65790988 邮箱:hefei@allbrightlaw.com 邮编:230601 | 第一部分 | 引 言 2 | | --- | --- | | | 一、释义 2 | | | 二、声明事项 4 | | 第二部分 | 正 文 6 | | |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6 | | | 二、本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 8 | | | 三、本次认购履行的法定程序 8 | | | 四、本次认购不存在法律障碍 9 | | | 五、收购人已经按照《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 | | 六、收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中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10 | | | 七、结论意见 10 |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