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宁 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上市公司"、"公 司")支付现金购买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控股")、 王海涛、周黎明、欧志刚、王月芬、祁文亚、周斌、张豪、张明、张春婷持有 的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55.00%股权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3年8月修 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宁波富邦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通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一定的投资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