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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作 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 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 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