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