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发言要点与主要意见: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4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独 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