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盘江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605 号 致: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 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