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査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査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基绿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隆基绿能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92 号文核准,隆基绿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 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以下简称"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实际发行 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 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