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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汉马: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600375HANMA TECHNOLOGY(600375)2024-12-30 09:05

a 盈科律师事务所 CAW FIRM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的 法律意见书 YINGKE 盈科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5A 栋 12 晨 2024 年 12 月 法律意见书 C 盈科律师联合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 关于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汉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 破产 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 有关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对公司执行重整 计划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的,对于出具 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