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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601636Zhuzhou Kibing (601636)2024-12-09 10:42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3 | | 第四章 | 会议登记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召开 6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8 | | 第七章 | 股东会记录 14 | | 第八章 | 处罚 15 | | 第九章 | 附则 1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 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