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方案调整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对采矿权的业绩承诺承诺金额及考核计算方式进行了调整,具 体内容调整如下: | 调整 事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