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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中钨高新的委托,担任中钨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中钨高新全体股 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 报告书等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 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法律责任。本独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