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合计 131.65 万份;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8.32 万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 10.29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及回购注销的价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