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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603787XINRI E-VEHICLE(603787)2024-12-24 09:39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 2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3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总则 (4)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2.股东会的召集 第 6 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 7 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 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