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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长城军] 司第五届童事会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传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1 日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李勇先生、郭志远先生、黄正祥先生出席了 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案》两项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是在充分考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 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的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