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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博敏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选聘方式、程序及要求 | 4 | | 第三章 | 解聘、改聘事务所程序及要求 | 8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信息安全及其他 | 9 | | 第五章 | 附则 | 10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