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86 号 关于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中国一重,A 股证券代码:601106; 陆文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胡恩国,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 事会秘书。 综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6.3.6 条、第 6.3.7 条,《上 2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7.6.5 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中国第一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陆文俊、胡恩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4〕17 号)查明的事实,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计提大额资 ...